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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政府資訊公開-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得就其設置之觀測站,向中央氣象署申請認可為專用觀測站。認可之資格、條件、類別、觀測項目、觀測處所、儀器、觀測時間、觀測資料報備、輔導、訓練、申請程序、變更或廢止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112年9月15日起異動下載網址,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改接,逾時舊版連結失效。如需大量下載資料者請至氣象資料開放平臺申請會員https://opendata.cwa.gov.tw/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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