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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條款

開放資料適用之授權條款如下:

1.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一版

為便利民眾共享及應用政府資料、促進及活化政府資料應用、結合民間創意提升政府資料品質及價值、優化政府服務品質,訂定本條款。

參考原始連結: https://data.gov.tw/license

2. CC授權條款 4.0

2.1   CC BY 姓名標示 CC標章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惟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參考原始連結: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legalcode.zh-Hant

2.2   CC BY-SA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CC-SA標章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若使用者修改該著作時,僅得依本授權條款或與本授權條款相容條款來散布該衍生作品。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參考原始連結: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legalcode.zh-Hant

3.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 CCzero標章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可讓著作權人,或內容受編輯性資料庫保護的權利人等拋棄他們對各自著作的利益,並盡可能將這些著作釋出到公眾領域,讓其他人可以任何目的自由地以該著作為基礎,從事創作、提升或再使用等行為,而不受著作權或著作權相關法律的限制。

參考原始連結: https://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legalcode.zh-Hant

4. 開放字型授權條款 OFL-1.1

本授權授權使用者可以免費地使用、研究、複製、連結 (merge)、嵌入(embed)、修改、散布與販售字型軟體,使用者在散布、販售或打包字型軟體時,也必須提供著作權聲明與OFL-1.1的全文內容,讓其他人可以在離線的狀態下閱讀到這些資訊。

參考原始連結: https://opensource.org/licenses/OFL-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