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及服務業企業單位數-按縣市別及小行業別分
工業及服務業企業單位數,並按縣市(含北、中、南、東、金馬地區及縣市)別及小行業別分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項目別_Item_家數、
總計_Total_家數、
臺灣地區_合計_Taiwan_area_Subtotal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小計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Sum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新北市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NewTaipei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臺北市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Taipei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桃園市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Taoyuan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基隆市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Keelung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新竹市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Hsinchu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宜蘭縣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Yilan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北部地區_新竹縣_Taiwan_area_Northern_region_Hsinchu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小計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Sum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臺中市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Taichung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苗栗縣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Miaoli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彰化縣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Changhua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南投縣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Nantou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中部地區_雲林縣_Taiwan_area_Central_region_Yunlin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小計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Sum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臺南市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Tainan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高雄市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Kaohsiung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嘉義市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Chiayi_Ci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嘉義縣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Chiayi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屏東縣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Pingtung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南部地區_澎湖縣_Taiwan_area_Southern_region_Penghu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東部地區_小計_Taiwan_area_Eastern_region_Sum_家數、
臺灣地區_東部地區_臺東縣_Taiwan_area_Eastern_region_Taitung_County_家數、
臺灣地區_東部地區_花蓮縣_Taiwan_area_Eastern_region_Hualien_County_家數、
金馬地區_合計_Kinma_area_Subtotal_家數、
金馬地區_金門縣_Kinma_area_Kinmen_County_家數、
金馬地區_連江縣_Kinma_area_Lienchiang_County_家數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蔡先生 (02-23803577)
更新頻率
每5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9-11-15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7-29 10:53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https://www.stat.gov.tw/News.aspx?n=2740&sms=11059
備註
1.單位:家
2.授權說明網址: https://data.gov.tw/license
3.企業單位係指一個場所或多個場所結合而成的事業單位,可自行決定經營方針並自負盈虧。
4.本表教育業僅涵蓋學前教育之幼兒園(不含小學(含)以上之各級學校)、教育輔助業及其他教育業,如代辦留(遊)學服務、各類補習班、才藝班及汽車駕訓班等。
2.授權說明網址: https://data.gov.tw/license
3.企業單位係指一個場所或多個場所結合而成的事業單位,可自行決定經營方針並自負盈虧。
4.本表教育業僅涵蓋學前教育之幼兒園(不含小學(含)以上之各級學校)、教育輔助業及其他教育業,如代辦留(遊)學服務、各類補習班、才藝班及汽車駕訓班等。
相關資料集
活化應用
查看全部 目前沒有相關活化應用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