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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本市學校資源有效利用,本局積極辦理校園餘裕空間多元活化,包括非營利幼兒園增班、樂齡學堂布建、實驗教育教育團體進駐及提供本府社會局設置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等。 二、本局所稱餘裕空間,係指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學校輔導工作場所設置基準及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實施要點等相關法規扣除必要使用空間,核算超出教學及行政所用之基準間數之空間。 三、檢附110學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室空間設置情形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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