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1項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第8類第2項所規定「其他本表未列之有毒物質或其他疾病,應列為職業病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列之」,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6月14日函示核定增列4類29項目,於97年5月1日一併檢討納入核准增列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中,分為6類52項,於98年5月1日又增列第7類職業病種類及增列職業病項目42項,於99年9月3日增列2項,100年7月7日修正第5.23項之適用職業範圍,101年增列2項。本次(104年9月18日)增列3項為第1類化學物質引起之疾病及其續發症(1.48)及第5類職業性癌症(5.25、5.26)。106年10月增修第3.3項、第3.4項、第5.20項及第5.22項。108年12月增修第1.49項、第2.2項、第2.9項、第7.6項、第7.7項、第7.8項及第7.9項。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更新日期(民國年月日)、
類別、
項目數值(項次編號)、
職業病名稱、
有害物質_危害因素_致癌物質或致癌特定製程、
適用職業範圍_工作場所或作業(職業標準分類)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黃先生 (0223961266#1315)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5-03-30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9-26 15:33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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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因應法令修正,修正資料集描述。勞動部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doc/v3.json。 勞動部開放資料Open API 頁面: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openapi/O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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