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獲得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向外採購時,應落實技術轉移,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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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黃志聖 (02-85099333)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1-03-19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7-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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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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