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使用道路或廣場舉辦臨時活動收費基準表
臺南市使用道路或廣場舉辦臨時活動收費基準表
使用費及保證金:經核准後,申請人以郵政匯票、金融機構為發票人之票據或現金繳納(現金繳納請逕匯本府指定銀行帳戶),且應於活動舉辦前至本府繳納。
法規內容-臺南市使用道路或廣場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657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使用面積[平方公尺]、
使用費[元/天]、
保證金[元]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黃嘉慶 (06-2991111#8511)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1-04-07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11-28 12:01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https://data.tainan.gov.tw/dataset/toll
備註
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opengov.tainan.gov.tw/OD/api/doc/od1 Swagger 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https://petstore.swagge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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