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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使用道路或廣場舉辦臨時活動收費基準表 使用費及保證金:經核准後,申請人以郵政匯票、金融機構為發票人之票據或現金繳納(現金繳納請逕匯本府指定銀行帳戶),且應於活動舉辦前至本府繳納。 法規內容-臺南市使用道路或廣場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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