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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又稱假出獄或附條件之釋放,凡經判決確定之受刑人,在監執行已逾一定期間,執行中行狀良好,悛悔有據,則予以附條件地暫時出獄,使其生活於自由社會中,而由特定人或特定機構予以輔導,使其逐漸適應社會生活之一種社區處遇方式。_x000D_ 撤銷假釋:係指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所列有關規定,情節重大,經監獄報請法務部撤銷其假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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