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本資料集收集年度向本會申報案件數,事業透過結合方式,雖有助於提升經營效率,獲致規模經濟之利益,惟為避免事業規模擴大後,可能導致市場集中、競爭減弱之妨礙競爭效果,公平交易法乃規定,達到一定規模之事業結合案件,必須事前向本會申報。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白金標章
  • 瀏覽次數: 561
  • 下載次數: 7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