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失業率按教育程度別分-每年統計
提供桃園市失業率按教育程度別分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年別(年別)、
全體-男性(全體-男性)、
全體-女性(全體-女性)、
國中及以下-男性(國中及以下-男性)、
國中及以下-女性(國中及以下-女性)、
高中高職-男性(高中高職-男性)、
高中高職-女性(高中高職-女性)、
大專及以上-男性(大專及以上-男性)、
大專及以上-女性(大專及以上-女性)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彭世宇 (03-3322101-5587)
更新頻率
每1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2-05-06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11-21 01:23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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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定義:
1.「全體」指失業人口占勞動力之比率。失業者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15歲且具下列條件者:1.無工作2.隨時可以工作3.正在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此外,尚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及找到職業而未開始工作亦無報酬者。
2.「國中及以下程度者」指國中及以下程度者之失業率。(國中及以下失業人口數/國中及以下勞動力人口數)×100
3.「高中(職)程度者」指高中(職)程度者之失業率。(高中(職)失業人口數/高中(職)勞動力人口數)×100
4.「大專及以上程度者」指大專及以上程度者之失業率。(大專及以上失業人口數/大專及以上勞動力人口數)×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data.tycg.gov.tw/v2/api-docs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https://data.tycg.gov.tw/opendata/api-docs
1.「全體」指失業人口占勞動力之比率。失業者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15歲且具下列條件者:1.無工作2.隨時可以工作3.正在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此外,尚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及找到職業而未開始工作亦無報酬者。
2.「國中及以下程度者」指國中及以下程度者之失業率。(國中及以下失業人口數/國中及以下勞動力人口數)×100
3.「高中(職)程度者」指高中(職)程度者之失業率。(高中(職)失業人口數/高中(職)勞動力人口數)×100
4.「大專及以上程度者」指大專及以上程度者之失業率。(大專及以上失業人口數/大專及以上勞動力人口數)×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
桃園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data.tycg.gov.tw/v2/api-docs
Swagger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https://data.tycg.gov.tw/opendata/api-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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