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海洋」-海域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指引原則(第2版)
行政院自109年6月起推動「向海致敬」政策,其中「開放」海洋係為五大政策主軸之一;為維護國人海上活動安全與使用海域秩序,達成「全面開放、有效管理」之目標,海委會於109年12月10日參考《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9條之規定,函訂「海域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指引原則(第一版)」供各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參考,以提升活動安全與品質。 為厚實海域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之學理基礎及優化上揭指引原則(第一版)內容,本會於110年辦理「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管理策略之研究」委託研究案,並參考總結成果研訂旨揭指引原則(第二版)。 本指引原則可作為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於不同海域遊憩活動空間衝突或提升海域活動安全性之管理參據,並可作為整體評估管轄海域及環境差異,納入因地制宜適當調整之引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