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申報資料
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公私場所具有石化製程或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設備元件者,應依規定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查(測),相關結果應作成紀錄並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紀錄。本資料係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查完成後之結果。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ems_no(管制事業編號)、
fac_name(事業名稱)、
adl_year(申報年度)、
adl_season(申報季別)、
c0(0-5ppm元件個數)、
c1(5-1000ppm元件個數)、
c2(1000-10000ppm元件個數)、
c3(大於10000ppm元件個數)、
note(備註)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戴先生 (02-2311-7722#6208)
更新頻率
每3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1-01-0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11-21 01:12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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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OpenAPI 文件說明 https://data.moenv.gov.tw/swa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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