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土地徵收補償費,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將歸屬國庫之案件(新莊副都市中心地區)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瀏覽次數: 83
  • 下載次數: 0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