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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就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 1 號至第 35 號一般性意見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通過之第 1 號至第 24 號一般性意見內容,進行全面檢視及校正,期能對於各級政府機關在適用,且進而落實兩公約時,能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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