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
海洋廢棄物被聯合國定義為「遭人為處置、丟棄、或遺棄進入海岸或海洋環境的任何持久性、人造或加工的固體」,其中又以進入環境後分解緩慢的塑膠廢棄物影響最為深遠。且海洋廢棄物的治理,尤重源頭管制與減量,以減少廢棄物進入海洋;至於末端的去化,則應建置順暢的處理管道。 為解決日益嚴重之海洋廢棄物污染問題,106年7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與環保公民團體共同成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經過密集的資訊交流與多方討論,各方均共同體認海洋廢棄物的複雜本質與單一機關或團體的能力侷限,同時迫切感受到各層面工作應儘速啟動,因此共擬「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