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通信業務基地臺統計數(區分縣市業者)
一、各縣市各業者行動通信業務(4G/5G)基地臺執照數統計。
二、2G業務於106年6月30日終止。
三、107年12月31日起,3G基地臺改列為4G異質網路之「4G一般型基地臺」。112年底,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完成合併,各電信業者隨即於113年6月30日關閉3G訊號,僅中華電信暫時保留部分機場、港口及偏鄉之3G基地臺。目前業者正逐步拆除3G設備,並辦理4G一般型基地臺執照之註銷。
四、114年12月31日起,4G基地臺執照數不含「4G一般型基地臺」(原3G基地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