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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以轄區內納稅義務人因違反稅法而發生違章漏稅案件為統計對象,根據各地區國稅局違章案件管制系統所產出之資料編製,俾使民眾瞭解本局處理違章案件之情形,統計時間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底為基準。內容則按本期受理件數、本期審理件數等分為二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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