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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至國稅局全功能櫃台申請核發下列項目之書證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各項稅款補發稅單。2.補發遺產稅不動產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3.核發儲蓄免扣證。4.核發中、英文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5.核發違章欠稅查復表。6.核發扣繳稅款繳納證明。7.補發遺產稅證明書。8.補發贈與稅證明書。9.核發繳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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