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者裝置活動假牙合約醫療院所
一、目的: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減輕老人經濟負擔,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 二、內容: 1.補助對象: (1)本市年滿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 (2)須設籍本市1年以上,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於本市。 (3)每人終身僅可申請補助一次。 2.補助態樣及基準: (1)部分活動假牙: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 (2)半口活動假牙:補助新臺幣2萬元。 (3)全口活動假牙:補助新臺幣4萬元。 3.申請流程: (1)請到合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 (2)由合約醫療院所送件至衛生局審查 (3)衛生局審查通過後將案件寄還合約醫療院所 (4)合約醫療院所替民眾製作假牙 (5)完成後民眾領取假牙,合約醫療院所向衛生局請款 4.注意事項: 固定假牙(牙套、牙橋等)及植牙不在補助範圍內。
主要欄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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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楊先生 (03-3340935分機2705)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5-12-25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11-21 01:30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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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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