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憲法第42條:「總統依法授予榮典」,「褒揚」為我國重要榮典制度之一,總統依「褒揚條例」之規定表彰立德、立功、立言,貢獻國家之國民。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瀏覽次數: 1120
  • 下載次數: 142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