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位基本資料變更應檢附證件一覽表
投保單位申請變更單位名稱、負責人及地址時,應參照一覽表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變更項目、
應填書表、
應檢附相關證件、
更新年月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孫小姐 (02-23961266#1638)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6-11-29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9-26 15:05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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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填具「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注意事項: 1.需填寫保險證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非營利扣繳編號。 2.投保單位申請單位名稱、負責人或地址變更時需填寫變更前、後資料。 3.加蓋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4.以自然人為主體之投保單位(如律師、會計師)不得辦理名稱及負責人變更,應辦理單位全體退保後,重新申請加保,如變更後自然人為合夥組織代表人可辦理變更。 5.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資料需變更時,請比照「被保險人資料變更」方式辦理。 6.未強制參加勞保而僅參加就業保險的單位,應填寫「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並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證件。勞動部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doc/v3.json。 勞動部開放資料Open API 頁面: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openapi/O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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