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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發生死亡災害、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等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專線電話如資料集資料,另通報專線電話係勞動檢查機構有變更電話號碼時才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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