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專線
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發生死亡災害、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等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專線電話如資料集資料,另通報專線電話係勞動檢查機構有變更電話號碼時才會更新。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序號、
機關名稱、
郵遞區號、
地址、
通報專線(上班時間)、
通報專線(上班時間分機)、
通報專線(下班時間)、
管轄區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高小姐 (02-89956666#8207)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6-12-21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9-26 15:06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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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勞動部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doc/v3.json。 勞動部開放資料Open API 頁面:https://apiservice.mol.gov.tw/OdService/openapi/O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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