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平均地權重新規定地價申報地價情形
凡於本所轄區內,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私有土地之執行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鄉鎮市區、
應申報地價總筆數、
應申報地價總面積、
應申報地價總戶數、
已申報地價筆數、
已申報地價面積、
已申報地價戶數、
未申報地價筆數、
未申報地價面積、
未申報地價戶數、
低於公告地價80%申報者筆數、
低於公告地價80%申報者面積、
按公告地價80%申報者筆數、
按公告地價80%申報者面積、
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80%未滿100%者筆數、
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80%未滿100%者面積、
按公告地價100%申報者筆數、
按公告地價100%申報者面積、
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00%未滿120%者筆數、
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00%未滿120%者面積、
高於公告地價120%申報者筆數、
高於公告地價120%申報者面積、
申報者地價情形合計筆數、
申報者地價情形合計面積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楊先生 ((04)8813119#212)
更新頻率
每1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7-10-11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2-07 16:17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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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活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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