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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大貨(拖)車不須經過申請即可通行之路線112.07.03日起修正施行 (112年6月16日府交規字第11200962881號公告) https://dep-traffic.hccg.gov.tw/ch/home.jsp?id=42&parentpath=0,41&mcustomize=filedownload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1807020003&t=Download&mserno=201603080001&2023072509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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