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本市大貨(拖)車不須經過申請即可通行之路線112.07.03日起修正施行 (112年6月16日府交規字第11200962881號公告) https://dep-traffic.hccg.gov.tw/ch/home.jsp?id=42&parentpath=0,41&mcustomize=filedownload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1807020003&t=Download&mserno=201603080001&20230725091527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白金標章
  • 瀏覽次數: 2029
  • 下載次數: 185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