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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面積:經都市計畫及非都市計畫審議通過之土地總面積。 總面積=已開發土地面積 + 開發中土地面積 2.可供出租土地面積 工業區面積扣除無法出租興建使用部分(如標準廠房、邊坡、私設道路等)。 3.已出租土地面積 可供出租土地面積中,已簽訂租約且計收土地租金或保留金之土地面積。 4.土地出租率(%) 「已出租土地面積」除以「可供出租土地面積」所得之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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