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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提供近半年的政府採購相關事項公示送達資訊。資料內容包含政府機關依法進行的公示送達,屬於公開政府資訊的一環。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傳輸公示送達公告者,應同時依行政程序法第 80 條規定「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機關保管送達之文書,而於行政機關公告欄黏貼公告,告知應受送達人得隨時領取;並得由行政機關將文書或其節本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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