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
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之適用條款、免召基準及相關應檢具證明文件。
資料集已下架,此為歷史資料留存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項次、
項目、
免召基準、
檢具證件
下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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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魏先生 (02-23822040)
更新頻率
即時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4-08-13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0-07-08 16:06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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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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