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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集為嚴重違反GMP 藥廠名單,嚴重違反GMP之缺失,若有直接涉及產品品質之虞且涉及民眾用藥安全者,除勒令其部分產品、劑型或整廠停止生產或不得販賣外,將依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要求藥廠於期限內回收產品並回報本署,不得於市面流通。藥廠並應於期限內提出改善報告及矯正預防措施,並經本署確認後,該廠名單始可下架。本資料集同步署網更新,藉此提供消費者、業者或從事醫療人員進一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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