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資料集名稱
一般及飯店餐廳衛生稽查結果
建議開放的欄位
檢查日期、餐廳名稱、檢查結果、覆核日期、覆核結果、餐廳地址、稽核單位
建議原因
作為旅遊業者選用行程餐廳元件之參考,停用有衛生疑慮之餐廳,增進行程品質及旅客滿意度。
建議派發機關
實際派發機關
臺南市政府、
臺東縣政府、
嘉義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
屏東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
桃園市政府、
彰化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
臺中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
回復狀態
已回復
分派狀態
已分派
身份別
產業領域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