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未足額進用名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3條規定:「各級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38條第1項或第2項之規定者,得公告之。」
主要欄位說明
年、
月、
投保單位名稱、
身障總人數、
法定人數、
不足人數、
不足進用之比率
資料資源下載網址
109年9月份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名單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魏妍瑾 (02-23381600#5308)
更新頻率
每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0-04-28
資料集類型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1-01-26 15:07
主題分類
其他
服務分類
資料集分類
開放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臺北市政府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data.taipei/api/comments/doc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