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1.暴力犯罪包含殺人罪(不含過失致死罪)、重傷罪、強制性交罪、強盜及海盜罪、搶奪 _x000D_ 罪、懲治盜匪條例、恐嚇罪及擄人勒贖罪。_x000D_ 2.「強制性交罪」係指88年4月21日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第221條、第222 _x000D_ 條、第226條、第226–1條及修正前「妨害風化罪章」之第221條、第222條、第223_x000D_ 條、第226條。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銀標章
  • 瀏覽次數: 978
  • 下載次數: 102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