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臺中市房屋地段等級調整率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重行評定1次,最近1次重行評定年度為112年。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瀏覽次數: 98
  • 下載次數: 28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