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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11 條明定,溫室氣體排放階段管制目標以5 年為一階段,為因應國內外淨零排放趨勢,未來各階段管制目標勢必更趨嚴峻,需尋求並提出其他具溫室氣體減輛效益之措施。考量我國機車密度為全球之冠,且以燃油機車登記數居多,而共享運具係強調取得車輛之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且車輛電動化應具溫室氣體減量效果,爰本計畫聚焦探討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溫室氣體排放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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