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處遇制度之 檢討與反思 —以美國與德國立法例為對照
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制度為我國毒品處遇制度上重要的一環,然而在因為採取監禁,以及缺乏良好的評估分流機制、彈性的處遇計畫、專業的戒治課程、充足的人力資源與長期的追蹤輔導機制,導致效果有限,對於涉於制度之中的各方人員造成嚴重的負擔。為探究何以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制度成為如今的樣貌,本文分別爬梳了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制度的發展脈絡與執行現況,並通過爬梳的歷程,嘗試更進一步指出導致當前制度困境的原因,在於支撐制度的根本性思維邏輯並未正視施用毒品或成癮作為一種「疾病」的性質,仍然將其視為一種須被導正、消除的「犯罪」惡行,導致處遇制度與其對象間始終維持著對立的緊張關係。通過理解制度的深層運作邏輯,本文得以指出要改善制度現況的困境,需要根本性的改變制度之中存在的對抗關係。爰此本文概述了美、德兩國的毒品處遇制度,通過爬梳與我國制度相去甚遠的制度實踐,理解此二國家在毒品處遇制度設計背後的深層思考,並為我國制度的變革提供思考的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