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本文討論在刑事被告因故無法被認定構成犯罪時,如何沒收其與犯罪有關財產的問題。礙於我國現行法制對相關議題的規範密度有限,本文主要以德國法制為引介對象,德國法制在體例、結構上,均與我國沒收等相關刑事財產制裁系統有高度近似性,或可提供我國未來修法的比較參考。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瀏覽次數: 1857
  • 下載次數: 47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