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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有價證券之交易於連續幾次達成特定條件時,本公司即發布為處置之有價證券,故本項資訊揭露之目的係為提醒投資人,若上表所列有價證券於次一營業日再經本公司發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則將在該日經本公司公告採取處置措施(臺灣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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