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失物招領網路公告數位批次檔案
資料集描述:
僅提供自警察機關依民法第803條第2項規定完成失物招領程序時起6個月內之網路失物招領之數位批次資料
主要欄位說明:
OP_AC_RCNO(收據編號)、OP_AC_UNIT_NM1(受理單位警局)、OP_AC_UNIT_NM2(受理單位分局)、OP_AC_UNIT_NM3(受理單位派出所)、OP_PU_DATE(拾得日期時間)、OP_PU_PLACE(拾得地點)、OP_AN_CONTENT(公告內容)
資料下載網址:
資料資源欄位:
OP_AC_RCNO(收據編號)、OP_AC_UNIT_NM1(受理單位警局)、OP_AC_UNIT_NM2(受理單位分局)、OP_AC_UNIT_NM3(受理單位派出所)、OP_PU_DATE(拾得日期時間)、OP_PU_PLACE(拾得地點)、OP_AN_CONTENT(公告內容)
檔案格式:
CSV
編碼格式:
UTF-8
資料量:
40738
資料下載網址:
資料資源描述:
拾得遺失物招領查詢作業
資料資源更新時間:
經本平臺品質檢測後符合表格化資料之資料資源將會轉為CSV、XLSX、ODS、XML、JSON檔案格式,若所轉出之資料內容與機關所提供之原始資料有所出入,請以機關所提供之原始資料為主。
CSV 下載:
XLSX 下載:
ODS 下載:
XML 下載:
資料資源欄位:
OP_AC_RCNO(收據編號)、OP_AC_UNIT_NM1(受理單位警局)、OP_AC_UNIT_NM2(受理單位分局)、OP_AC_UNIT_NM3(受理單位派出所)、OP_PU_DATE(拾得日期時間)、OP_PU_PLACE(拾得地點)、OP_AN_CONTENT(公告內容)
檔案格式:
API
編碼格式:
UTF-8
資料量:
40738
資料資源描述:
拾得遺失物招領查詢作業-URL存取JSON格式
資料資源更新時間: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曾文俞 小姐 (02- 23931791#6117)
更新頻率:
每日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4/03/13
資料集類型: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9/12/08 15:18
關鍵字:
主題分類:
其他
服務分類:
資料集分類:
開放資料
相關網址:
備註:
瀏覽次數: 52997 下載次數: 3104 意見數: 23
回應
2014/06/17 11:36
資料有問題
你們的資料有問題,怎麼才五百多筆呢?
2014/06/18 10:53
RE:資料有問題
劉先生/小姐您好: 目前已將資料集連結修正完畢,惠請至政府公開資料平臺系統重新查詢。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感謝您的來信。
2014/05/16 12:35
建議將受理單位的層級分開
我清楚警政署e網通的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作業是有把單位層級分開
我提出的是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data.gov.tw/)這邊所提供的資料也能夠分開,希望貴單位在傳達資料的時候能夠清楚和警政署說明,謝謝
2014/05/22 08:59
RE:建議將受理單位的層級分開
目前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所提供資料並無開放受理單位層級分開,如有需要,您可利用警政署e網通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感謝您的來信。
內政部警政署
2014/05/09 16:47
建議將受理單位的層級分開
參考警政署E網通的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作業
http://eli.npa.gov.tw/NPA97-217Client/
搜尋時能依受理單位的層級先進行篩選
以"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中福派出所"為例
建議分割為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中福派出所
2014/05/16 09:53
RE:建議將受理單位的層級分開
劉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3年5月9日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我有話要說」互動專區意見反映,內容有關建議將警政署e網通的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作業之受理單位的層級分開1事,經警政署主管業務單位答復如下:
經查目前警政署所設立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公告資料查詢作業之受理單位的欄位共計有三欄,依層級分別為警察局、分局及派出(分駐)所,欄位係採下拉選單點選方式,您可多加利用。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感謝您的來信。
內政部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