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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房屋用途類別及用途細類別對照表,是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重行評定1次。該表格提供了房屋用途類別及用途細類別的對照,幫助使用者了解房屋的用途類別和細類別。這個資料集對於房屋稅的計算有重要的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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