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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證明書係依據藥事法第56條,當廠商欲輸出藥品至國外時,因應輸入國要求而申請之GMP證明書,分為原料藥品項、原料藥廠及製劑廠(含倉儲包裝廠)GMP證明書3項。本資料集為註銷GMP藥廠名單,並同步署網更新,藉此提供消費者、業者或從事醫療人員進一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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