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GMP證明書係依據藥事法第56條,當廠商欲輸出藥品至國外時,因應輸入國要求而申請之GMP證明書,分為原料藥品項、原料藥廠及製劑廠(含倉儲包裝廠)GMP證明書3項。本資料集為註銷GMP藥廠名單,並同步署網更新,藉此提供消費者、業者或從事醫療人員進一步使用。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金標章
  • 瀏覽次數: 22953
  • 下載次數: 149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