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未徵數情形(續)P2-2
*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以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查核定開徵未徵起本稅及罰款之件數及金額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 統計標準時間:以會計年度(即本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資料集已下架,此為歷史資料留存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1.本表區分本年度及以前年度,係以開徵始日所屬年度為基準。2.本表各欄位關係 : (1)、
=(2)、
+(3)、
+(4)、
+(5)、
+(6)、
+(7)、
+(8)、
+(9)、
+(12)、
+(13)、
+(14)、
。3.罰鍰案件係指違章罰鍰,管理代號為「R」之案件。
下架說明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黃素珍 (03-822-7171)
更新頻率
每日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0-07-24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1-05-27 14:42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無
活化應用
查看全部 目前沒有相關活化應用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