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40-90-01-2 臺中市兒少通報案件處理情形
一、統計範圍及對象:凡本市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53、54條規定執行之新增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二、統計標準時間: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事實為準。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地區、
項目、
欄位名稱、
數值、
資料時間日期、
資料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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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電子郵件、
行動電話、
市話、
縣市別代碼、
行政區域代碼
資料資源下載網址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傅于珊 (22289111#38807)
更新頻率
每6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0-12-16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12-15 07:26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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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臺中市政府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datacenter.taichung.gov.tw/swagger/yaml/387120000J,Swagger 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https://datacenter.taichung.gov.tw/swagger/api-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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