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資料集
本資料集開放本署公告之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資料,提供業者及消費者使用。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編號、
成分名、
INCI名、
CAS_NO.、
產品類型/使用範圍、
限量標準、
限制規定、
應刊載之注意事項
資料資源下載網址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簡 先生/小姐 (2787-8285)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5-05-22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5-06-04 13:42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https://data.fda.gov.tw/frontsite/data/DataAction.do?method=doDetail&infoId=199
備註
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
※染髮、脫色、脫染及燙髮產品之應刊載之注意事項,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刊載之。
※染髮產品之限量標準:係指該成分依產品使用說明書混合後之最高允許使用量。
※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本表所列成分之注意事項。因外包裝或容器表面積過小或其他特殊情形致不能標示者,應於標籤、仿單或以其他方式刊載之。
※本表所稱之口腔製劑,包含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類及美白牙齒類等化粧品。
※化粧品宣稱效能者,須符合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規定。
註:該成分作為防腐劑用途時,應參照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之規定。倘非防腐劑用途者,業者可自行依據產品屬性,判斷是否需於產品外包裝標示其用途。惟倘產品因未刊載其用途,致生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時,企業經營者應自負相關責任。
※染髮、脫色、脫染及燙髮產品之應刊載之注意事項,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刊載之。
※染髮產品之限量標準:係指該成分依產品使用說明書混合後之最高允許使用量。
※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本表所列成分之注意事項。因外包裝或容器表面積過小或其他特殊情形致不能標示者,應於標籤、仿單或以其他方式刊載之。
※本表所稱之口腔製劑,包含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類及美白牙齒類等化粧品。
※化粧品宣稱效能者,須符合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規定。
註:該成分作為防腐劑用途時,應參照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之規定。倘非防腐劑用途者,業者可自行依據產品屬性,判斷是否需於產品外包裝標示其用途。惟倘產品因未刊載其用途,致生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時,企業經營者應自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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