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係指近三年來曾有民眾通報或曾發生兩造當事人為陌生關係婦幼被害案件(包括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罪等性別暴力犯罪)之公共場所、路段,經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評估確為應提醒婦女、兒童及少年等弱勢族群注意安全,防範被害之地點。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No(編號)、
Address(地點位置)、
DeptNm(管轄警察局)、
BranchNm(分局)、
Contact(聯繫窗口)、
ContactNumber(聯繫電話)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李耀宇先生 (02-23219011#6990)
更新頻率
每6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0-11-06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4-07-30 14:51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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